中文簡介
一、接管修復時期(民國34年至42年):水力為主 民國35年5月1日台灣電力公司成立。 民國42年,裝置容量36.3萬瓩,水力發電占93.7%,火力發電占6.3%,發電設備以「水力為主」。 二、初步擴充時期(民國43年至54年):水火並重 自民國51年起,火力發電量首度超過水力,使電力系統由以往之「水力為主」進入「水火並重」時期。 三、火力高度開發時期(民國55年至63年):火主水從 民國50年代中期以後,台灣工業迅速起飛,用電量劇增,台電公司乃開發大容量高效率之火力,電力系統由「水火並重」進入「火力為主,水力為輔」時期。 在輸變電系統方面,完成全長330回線公里之345千伏(345kV)超高壓輸電線路,以提升輸電容量及穩定供電系統。 四、核能發電發展時期(民國64年至74年):能源多元化 民國63年及69年,為因應石油危機後之能源情勢,政府能源政策改採發電來源多元化政策。一方面推展核能發電,至74年先後完成三座核能發電廠,裝置容量達514.4萬瓩,同時繼續引進大容量高效率火力機組,電力系統因核能電廠加入而進入「能源多元化」時期。 五、促進電力供需平衡時期(民國75年至82年):需求面管理 民國75年至79年間,備用容量漸感不足,故本時期除適時興建大型火力、開發優良水力外,乃積極推行時間電價、可停電力、節約用電,並鼓勵汽電共生發電等,力求電力供需平衡,電力系統進入「需求面管理」時期。 六、開放發電業時期(民國83年至95年):開放民間經營發電業 民國80年代起,電業自由化逐漸蔚為全球風潮。由於國內用電迅速成長,電源開發因地狹人稠而日益艱難,政府乃順應世界潮流,開放民間興建電廠以加速電源開發,台灣發電市場進入「開放發電業」時期。 七、節能減碳時期(民國96年迄今) 自民國95年起,國際化石燃料價格大漲,嚴重衝擊電業的經營環境。我國自產能源缺乏,為確保電力事業永續發展,在供給面發展低碳電力,在需求面全力推動節約用電及提升用電效率。至此,我國電業市場進入「節能減碳」時期。 參、未來展望 台電公司身為國營公用事業,肩負穩定供電、友善環境與維持合理成本電價之使命,以提供企業與民生發展所需基礎條件。在電業法通過後,開放綠能直供,與推動能源轉型逐步減核邁向114年非核家園之政府政策目標下,本公司將配合推動以下重點工作,力求穩定供電: 一、穩定電力供應 為滿足經濟發展所需電力,與核能機組將來陸續除役所導致之短期備轉容量偏低問題,原則上在夏季期間不安排機組大修,並要求各電廠如質如期完成機組大修、檢修工作,加強運轉維護,確保夏季供電能力。另持續推動需求面管理包括時間電價、減少用電措施、需量競價等負載管理措施來降低尖峰負載。 二、再生能源開發 積極推動與建置陸域風力、大型太陽能及離岸風力發電計畫,另為因應未來大量再生能源併網對系統之衝擊,將強化區域電網、建置快速起停機組及規劃抽蓄儲能系統等措施。 三、加強供電品質 本公司期許為智慧型電網的建構者,除透過發電端效率提升外,亦將逐步改善輸配電效率,推動配電端饋線自動化及環路供電建置,並將配合電力科技持續創新,規劃建構智慧型電網,期能進一步提高供電可靠度,並提供用戶加值服務,讓用戶能更智慧使用電能,達到節能減碳目的。 四、建立綠色企業 綠能、低碳、環保已是能源事業共同需要努力的課題,本公司除擴大再生能源投資,做好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對於極端氣候所帶來之颱風、地震等,將推動相關電力建設之防災加強計畫如配電事故搶修困難區段,辦理電線電纜地下化工程。至於燃煤電廠空污改善部分,將透過提高環保設備投資比重,使新設燃煤機組污染排放接近天然氣機組標準;並在系統供電安全無虞、天然氣存量足夠及空氣品質惡化之前提下,配合降載,展現友善環境的作為。 五、落實顧客服務 本公司為讓用戶享有更高品質、更方便的電力服務,正藉由資訊科技提供客戶更多元化的服務,包括便捷的申請管道及繳費服務、提升客服中心服務品質、設置「1911」事故通報專線、研訂「服務品質標準」等,未來將不斷創新服務方式及品質,充分掌握顧客的期待,提供讓顧客驚喜的價值,以贏得顧客的心。 六、善盡社會責任 本公司以克盡「企業公民」的角色自我期許,深切瞭解企業發展要靠顧客的信賴及社會的支持,故在強化公司營運基礎,追求永續經營的同時,當善盡社會責任使社會變得更美好。將積極持續參與回饋社會公益及慈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