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簡介
為因應未來東部地區用電需求,有效紓解北部供電不足窘境,平衡區域用電,台灣水泥公司與香港「中電亞洲有限公司」合資成立「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將適時支援及配合台電公司提供台灣地區未來所需電力,並響應政府電力事業自由化與國家能源政策。 首先於民國84年3月成立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並向經濟部申請「和平電廠」籌設許可,民國84年7月27日取得經濟部核准籌設許可後,隨即積極進行電廠籌 備、建廠等相關工作,歷經6年又10個月,第一部機組於民國91年6月1日正式商業運轉,接著第二部機組在民國91年9月6日亦開始商業運轉。 和平電廠位於花蓮縣秀林鄉和平村和平工業區內,計有兩部每部660MW之次臨界壓力燃煤火力發電機組,而電廠所發出之電力經升壓至345kV超高壓後,再經一路二 回線架空電源線送至隸屬台電公司之冬山超高壓變電所,以併入台電公司電力系統網路。和平電廠所產生之電力,全部躉售予台電公司,如此不僅可協助台電公司,使東部地區供 電情形大幅改善,並能減緩西部地區345kV超高壓南北幹線輸電量,藉以提高台灣電力供應系統之穩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