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簡介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為協助交通部因應「一九七八年船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STCW)」之生效,乃於民國七十年在航海學系(後更名商船學系)之下,成立海事發展與訓練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承辦交通部委託之各項船員專業訓練,包括:求生、滅火、救生艇筏操縱、急救及雷達觀測等STCW所要求之強制性訓練。由於訓練成效良好,深獲航運界之好評,交通部於民國七十三年支付新台幣兩億餘元購置「操船模擬機」及「自動測繪雷達(ARPA)模擬機」各一套,安置於本校,以輔助訓練,致使我國船員素質得以不斷提升。民國七十八年交通部又購置「全球海上遇險安全系統(GMDSS)模擬機」一套,交付本校協助辦理甲級船員GMDSS訓練。民國八十八年有鑒於科技之進步,原有「操船模擬機」之功能已無法滿足各項訓練及研究之需求,本校自行購置一套新式之「操船模擬機」加以替換。 國際海事組織於一九九五年修正STCW國際公約,加強船員訓練與發證之規定。交通部乃於民國九十年重新定位本中心專責北部地區甲級船員之訓練,基本四項訓練則交由萬里中華海員訓練中心負責。交通部並於民國八十九至九十二年間先後撥款購置新式之「ARPA模擬機」、「輪機模擬機」、「油貨模擬機」、「GMDSS模擬機」、「電子電工設備」、「救生艇筏及救難艇」等設備,交付本中心負責管理,以及提升「操船模擬機」功能,作為各項訓練之設備。目前本中心接受交通部委託之甲級船員專業訓練項目如下: 一、 操作級雷達及ARPA訓練; 二、 管理級雷達及ARPA訓練; 三、 通用級GMDSS值機員訓練; 四、 限用級GMDSS值機員訓練; 五、 救生艇筏及救難艇操縱訓練; 六、 熟悉液體貨船訓練; 七、 油輪特別訓練; 八、 化學液體船特別訓練; 九、 液化氣體船特別訓練; 十、 駛上駛下客輪特別訓練; 十一、操船模擬引水人基礎訓練; 同時,本中心每年亦協助交通部承辦船長及大管輪之岸上晉升訓練。此外,本中心亦接受海岸巡防署、海軍官校及各航運公司委託之人員交流訓練。由於本中心擔負我國各項海事人員訓練之責任重大,本校已於民國九十年將本中心升格為校級單位,直屬研發處負責業務之監督及管理。 台灣是個海島,對外貿易幾乎完全依賴海洋運輸,船員訓練是航運發展之必要條件。本中心在交通部之支援、學校之協助及各界之支持下,訓練師資、設備、教材不斷提升,始終都能保持國際公約之標準,訓練成果亦得到國際的認同。未來本中心仍將秉持一貫之服務精神,以實務經驗豐富的優良教師協助各界訓練出最優秀之適用人才。